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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一則“20歲癱瘓男子綁氫氣球升空”的消息引發輿論關注。
網絡流傳的該男子自拍視頻顯示,其乘坐一個綁有眾多白色氣球的椅子升空,且攜帶有行李物品,并稱現在在惠州。

▲網友發布的視頻截圖
該男子賬號曾在社交平臺發布評論稱,“10月18日上天了,落地摔到房子上,我從房子上掉下來就昏迷了,醒來已經在醫院,頸椎骨裂住院三天就出院了,現在頭還有點疼。人落地了,東西全飛走了,手機也不見了”。該賬號還稱,未買降落傘,降落靠的是“把氣球繩子砍斷幾個就下來了”。
該男子還在其賬號自稱2024年8月發生車禍,雙腿癱瘓。紅星新聞記者多次嘗試聯系該男子,截至發稿未獲回復。
11月12日下午,該男子在賬號發文道歉稱,“此前在評論區的發言,因措辭不當、態度輕浮,可能引發大家的不適與擔憂,對此我深感歉意。我的發言涉及對生命的不尊重,這與社會的公序良俗和正確價值觀相違背”。
關于這一事件,惠州市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,已經了解到此事,屬地公安已經在進行調查處理。
針對此事,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律師認為,根據《升放氣球管理辦法》《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》等規定,升放氣球實行許可制度,且民用氣球嚴禁使用氫氣充裝。個人既無升放氣球的資質,也未獲得氣象主管機構和飛行管制部門的審批,因氫氣易燃易爆的屬性,私自用氫氣球綁折疊椅上天的行為,極易引發爆燃等安全事故,同時會干擾空域秩序,對自身和公共安全造成極大威脅。
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,根據《載人自由氣球適航規定》,載人器具需能在重著陸時保護乘員安全,還得配備可拋放壓艙物、放氣裝置等設備;同時要求制定飛行手冊,明確起飛、應急著陸等操作程序,只有通過適航審定的載人氣球才能合法運行。因個人未妥善固定、違規升放導致墜落,直接造成他人房屋受損,房屋所有人有權主張侵權責任,要求賠償維修費、財產損失等。氫氣屬于危險化學品,未經相關部門許可,任何個人都不能擅自購買。由于氫氣易燃易爆,無論是作為娛樂工具還是運載工具,氫氣球都不能使用。
紅星新聞記者 李毅達 楊雨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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