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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#律師銀行取4萬元遭盤問報警#登上熱搜,引發廣泛關注。
據央視新聞報道,周筱赟律師原計劃取現4萬元,但在柜臺辦理時被告知,取款1萬元以上需要登記資金用途,甚至查詢過往流水。在周律師拒絕透露更多私人信息后,銀行報警。半小時后,銀行方面又稱無法聯系到警方,并突然轉變態度表示可以辦理取款業務。面對這一系列波折,周律師最終放棄取款。該事件曝光后,眾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有過類似取現受阻的經歷。

▲相關熱搜
據了解,今年8月份,中國人民銀行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、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了《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。這份新規中取消了2022年版監管規則中關于個人辦理單筆5萬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需“了解并登記資金來源或用途”的硬性要求。
但紅星新聞記者在采訪調查中發現,多地銀行仍存在“加碼”執行情況:5萬以上取現需民警到場核實,2萬以上取款要查流水、填用途,有銀行甚至建議客戶分筆取款規避流程。

▲資深媒體人胡錫進微博
銀行取款實探:
2萬元以上取款查流水,5萬元以上要民警核實
北京從事法律工作的陳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,他也曾遭遇到銀行取現受阻的問題。
陳先生回憶,他第一次感受到取錢難是在去年底。當時他前往常去的平安銀行取10萬元現金,想著給員工發年底現金獎勵。當時,銀行先要求其說明用途,他將用途告知后,銀行又表示需聯系屬地派出所核查資金來源,在等待約一小時后,兩名民警到場詢問資金來源與用途,通過警務通查詢其個人信息及無違法犯罪記錄,確認無誤后告知銀行,銀行才辦理取款。

▲圖據央視新聞
11月12日,記者陪同陳先生,來到北京市豐臺區的一家平安銀行取款。當日,陳先生計劃通過ATM機取2萬元、柜臺取3萬元的方式支取5萬元現金。
銀行工作人員也默許了陳先生的做法,并表示取款5萬元以上不僅要提前預約,還得報派出所核實。“這樣還快一些,要不然麻煩。”
在柜臺辦理3萬元取款前,銀行工作人員首先要求核查陳先生的手機銀行流水,“2萬元以上都得核,得您輸密碼自己展示。”記者追問核實流水的標準時,工作人員稱,此舉是為了確認資金是否為近期轉入,“怕被騙嘛,因為現在好多人被詐騙了。”
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,此次辦理3萬元取款,工作人員雖表示無需民警到場,但仍要求填寫資金用途聲明。“按照規定,不是5萬元以上才需要填嗎?”陳先生提出質疑,得到的回復是“派出所要求2萬元以上就要填。”
銀行工作人員透露,這些限制并非銀行自主規定,而是“警銀合作”的要求。“公安局派出所開的會明確要求,5萬元以上取現必須聯系民警到場核實,2萬元以上要查流水、填聲明。”該工作人員解釋,此舉初衷是防范電信詐騙,該區域上半年就有幾十億資金被騙,“老年人現金被騙后資金無法追溯,轉賬還能查流向。”同時工作人員坦言,現在公安局有考核,壓力會傳導到銀行,其實也是為了限制大額取現。
陳先生認為,銀行防范詐騙的初衷可以理解,但應在合規前提下執行規定,“新規已經考慮到便民需求,取消了5萬元以上用途說明的硬性要求,各銀行執行不應過度加碼,影響市民正常現金使用需求。”
多地銀行:
5萬元以上取款多需預約,5萬以下需詢問用途
新規征求意見稿已透露出松綁信號的背景下,各地銀行實際執行標準究竟如何?紅星新聞記者電話采訪了北京、鄭州、長沙多家銀行,發現不同地區、不同銀行的核查要求存在差異。
招商銀行北京某營業部工作人員表示,5萬元以上取現需攜帶身份證和銀行卡,雖無需強制預約,但明確表示“需預留核實時間”。工作人員稱,因電信詐騙猖獗,銀行與派出所建立警民聯動機制,會根據資金來源進行線上或線下安全提示,“是否需要民警到場不確定,需刷卡后才能判斷。”
對于能否分筆取現規避核查,上述工作人員回應“不建議此類操作,網點有相關數據記錄,核心是防范詐騙風險。”且強調“5 萬元以上取現必須帶身份證,無銀行卡無法辦理”。
民生銀行鄭州某營業部工作人員表示,5萬元以上取現需提前一天預約,5萬元及以下無需預約;本人取款僅需攜帶銀行卡,無需身份證,代辦需提供雙方證件。用途方面僅口頭詢問提示防騙,無需填寫單據“不用填單子,正常資金用途說一聲就行,主要是提示客戶不要被騙。”
光大銀行長沙某營業部,5萬元以上取現需提前登記取款金額、身份證信息并預約;5萬元以下無需預約,可直接到店辦理。柜臺取款時“會核實用途,但無需填單或掃碼報備”,工作人員解釋,核實行為是常規防騙提示。
新規擬取消
個人取款超5萬元說明來源或用途
據了解,今年8月,中國人民銀行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、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《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,取消了5萬元以上現金存取需說明來源或用途的硬性要求。該新的征求意見稿,從今年8月4日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意見征求截止時間為今年9月3日。

▲圖據央視新聞
律師周筱赟對紅星新聞表示,有銀行將這一門檻擅自降低至1萬元,以及有些銀行取款2萬元以上便需要說明用途,層層加碼的行為,原因出在處罰機制不清晰。金融監管部門需要明確,銀行在出現此類違規加碼行為后,應當受到何種處罰。劃定紅線,這既是為了規范行業,給銀行柜員減輕負擔,也是保障廣大儲戶的根本利益。
周筱赟表示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1032條規定: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、私密活動、私密信息。而銀行的反詐措施,應當遵循合理、適度的原則。
“風險防控措施,勢必會干預個人隱私,這就需要把握好一個平衡。”周筱赟認為,應當遵循合理、適度的原則。什么是適度的、合理的,需要金融監管機構出臺細則。細則的基本原則,就是盡可能不去干擾普通老百姓的正常生活。現在普遍存在的一刀切的防控,顯然是不合理、不適度的。反詐應當做到源頭治理、精準防控。
也有業內專家表示,新規征求意見稿已體現“風險為本”的監管思路,要求金融機構區分高低風險場景實施差異化盡職調查,而非“一刀切”。如何在防范電信詐騙與保障公民存取款自由、隱私安全之間找到平衡,避免政策執行“層層加碼”,成為當前金融監管與銀行服務亟待解決的問題。
紅星新聞首席記者 張炎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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